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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关于2015年度市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及“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扶持计划拟资助项目公示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5-11-12  浏览: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5〕7号)的有关规定,我委自2015年6月23日起组织实施市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专项资金企业首套产品示范应用项目扶持计划。该计划实行“先备案后资助”的原则,常年受理备案、定期受理资助。现就常年受理项目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经贸信息委财政专项资金系统(网址:http://zj.szjmxxw.gov.cn/sfwweb/)常年接受首套产品示范应用项目备案申请。


  二、备案时需登录资金系统,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网上备案申请通过预受理后,申请单位需到指定地点提交备案纸质材料,并通过资金系统查看备案结果。


  三、获得备案是后续申请资助的主要依据。企业后续申请资助,我委还将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予以资助。


  四、我委未指定任何机构提供与专项资金申请相关的收费服务。申请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我委工作人员咨询(电话:88127421)。


  (联系人:周后宏,电话:88127421)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