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信息字〔2015〕168号
各有关单位:
近日,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5〕28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在全省范围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包含“互联网+”平台建设,“互联网+”技术应用,信息技术与工业融合创新等3个专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指南》(附件2)及《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文件编制格式》(附件3)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同时提交相关附件。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三)申报数量。
专题1和专题2:每个专题,每家企业最多申报1个项目(按《通知》要求,我市向省经信委推荐项目不超过1个)。
专题3:不限数量。
(四)申报项目库的项目应为己入库项目。申报单位近5年来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省级财政资金。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请我市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于12月1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附件3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六份,附电子文档;附件4只需发送电子文档),由我委初审后择优向省经信委推荐。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信息函〔2015〕2832号)
2.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指南
3.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申报文件编制格式
4.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互联网+领域项目库审核推荐表(深圳市)
(联系人:黄小姐、陈先生,电话:88102274、88102065,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4006,电子邮箱:760060179@qq.com)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