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经贸信息预算字〔2015〕28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操作规程》以及2015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指南等文件精神,经发布指南、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专项审计、项目复核及社会公示等环节,现下达9家企业的10个农业发展专项第二批项目资金1000万元。其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安排财政资助资金360万元(见附件1);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项目5个,安排财政资助资金495万元(见附件2);农业高新技术项目1个,安排财政资助资金145万元(见附件3)。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完成后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报市经贸信息委。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5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渔业类)项目资助计划.doc
2. 2015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第二批)渔业类项目资助计划.doc
3. 2015年深圳市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高新技术(第二批)渔业类项目资助计划.doc
(联系人:市经贸信息委罗小霞、唐小剑,电话:88125211,88102414;市财政委杜姗姗,电话:83938780)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