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省财政暂定安排5亿元组建创业引导基金,其中2015年首期投入2亿元。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已经组织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及托管银行的遴选工作,并将遴选结果按规定报省领导审批。根据遴选结果,拟将创业引导基金首期资金2亿元安排至受托管理机构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如对本安排计划有异议,请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促进就业处)或省财政厅(社保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17日-22日(共6天)
联系电话:83332790(省人社厅),83170231(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省财政出资创业引导基金 2015年首期资金安排计划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