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技术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让更多的技术贸易企业享受国家有关政策,我厅将开展全省技术贸易项目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全省各类科研院所、生产型企业、技术贸易企业、软件企业(ITO)、高新技术企业、对外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对外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等。
二、摸底范围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我省重点产业中,通过以贸易、对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合作方式转移的研发设计、著作权、专利权转让和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许可和转让、技术咨询、工艺流程、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技术维护服务、ITO软件开发转让或许可、大数据开发及编程、随设备进出口等其它形式的技术进出口项目。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此次技术贸易项目摸底工作,通过各市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科研院所、对外投资企业和对外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了解项目,指导企业填写附表(1.2.3.4.),并汇总于3月18日前传真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安徽省商务厅服贸处。
联系人:杨易佳,电话:0551-63540185,传真:63540212,邮箱:yangyj20122012@163.com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