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关于推进全省镇村公交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镇村公交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doc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