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关于学习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5-13  浏览:


  黑商党发〔2016〕33号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5月4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商务发展环境,按厅党组会议要求,现就学习贯彻《意见》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


  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我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重要指示的重要举措,是贯彻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重大决策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黑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实施“五大规划”战略、重点产业建设的重大部署,对于切实加强发展环境问题整治,进一步释放全省发展活力,奋力走出全面振兴新路子具有重大意义。作为商务主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好《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摆上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将优化商务发展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深刻领会《意见》的基本要求



  要在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参加全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近期关于加强环境建设重要批示的基础上,认真研读《意见》原文,逐条学习理解,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精神,准确把握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对商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商务领域职能优势,为全省优化发展环境提供重要支撑。


  三、明确优化发展环境的重点任务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学习掌握《意见》中涉及商务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围绕推进“五型商务”和“十大体系”建设,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以创新的思路、超常的举措,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商务发展环境。


  四、研究提出推进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对照《意见》中涉及商务领域的要求,有针对性的梳理本处(室)、本单位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不足,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措施。各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组织研究,形成报告。请将有关意见和具体措施于5月12日前,采取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厅条约法律处反馈。


  联系人:冯洋 联系电话:82631319


  电子邮箱:hljswttfc@163.com


  附件: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doc



  中共黑龙江省商务厅党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