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电力〔2016〕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中国能源建设集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有关要求,为指导电力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电力规划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国能电力〔2016〕139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