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商运发〔2016〕19号
各市商务局(委)、财政局:
根据2016年广西特产行销全国工作计划安排,自治区商务厅计划支持建立1个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打造成展示、销售、推广、宣传广西特产的主要电商平台。现面向全区开展合作单位申报,拟从广西境内的特产经销企业中,遴选1家已开展广西特产电子商务交易业务的企业作为合作单位,利用该合作单位现有网络平台,升级打造成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广西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主要从事广西特产生产经销的企业。
(二)已建立广西特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三)有20人以上专业团队运营和维护。
(四)2015年销售广西特产品种超过100种,销售总额超过4000万元。
(五)实行独立核算,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二、申报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地市商务、财政部门初审推荐,自治区商务厅和财政厅组织审定。
三、支持方式
支持合作单位对原有电商平台改版、升级成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支持合作单位到全区各地举办特产整合上线宣传推介会,推动全区各地特产进驻核心网站;支持合作单位举办电子商务培训。
四、申报材料
(一)《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对象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对象现有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详细情况(包括平台构建、运营、优点等)。
(四)改版成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的设计方案,到全区各地举办特产整合上线宣传推介实施方案,举办电子商务培训实施方案。
(五)2015年度利润表。
(六)所需资金预算表。
五、其他事项
申报对象向本市商务局(委)报送申报材料,材料整理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本市商务、财政部门初审后于2016年6月29日前报送我厅。
联系人:刘定发,电话:0771-2211850,邮箱:gxswtyxc@126.com,邮寄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37号广西外经贸大厦2604房。
特此通知。
附件 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核心网站项目申报表.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