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江苏关于做好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7-11  浏览:


  各市、县(区)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模式,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现将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要求明确如下:


  一、支持领域


  (一)主要农作物优质新品种新技术。围绕水稻、小麦、玉米、甘薯、油菜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在全省开展规模化推广。


  1101优良食味高产粳稻新品种及优质安全高效生产技术


  1102高产专用小麦新品种及其配套新技术


  1103 优质鲜食玉米新品种及其配套新技术


  1104专用甘薯新品种及其配套新技术


  1105适合机械化收获的高产高油油菜新品种及其配套新技术


  1106高效智能化农业装备及其配套新技术


  申报要点:



  1.申报品种为近5年内通过省以上审定,水稻、小麦现有推广面积在50万亩以上,且预计三年内可推广达200万亩;玉米、甘薯、油菜现有推广面积在5万亩以上。


  2.稻麦新技术重点是全程机械化、农机农艺配套、生态安全种植、秸秆还田等方面。


  3.水稻、小麦、鲜食玉米、甘薯、油菜,在县域范围内建设千亩示范方1个,或在县域范围内建设多个适度规模示范方,并合计超过1000亩。


  4.农业装备重点是高性能种植、收获、秸秆还田、植保等机械及配套技术,并达到相应作物示范规模。


  (二)资源与环境可持续技术。重点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循环生产、特色树种等推广应用。


  2101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与技术


  2102耕地质量提升技术


  2103化学氮肥、农药减量技术


  2104面源污染治理及流失养分再利用技术


  2105特色树种示范推广


  申报要点:



  1.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模式与技术要求稻麦秸秆全部循环利用,万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沼液全部农田利用,种养规模适配,种植业规模达到2000亩以上;


  2.耕地质量提升技术重点是轮作培肥、有机培肥、耕层加深,以及退化土壤改良等方面,应用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


  3.化学氮肥、农药减量技术要求农田化学农药降低30%以上,化学氮肥降低10%以上,产量不减,稻麦规模达到2000亩以上。


  4.面源污染治理及流失养分再利用技术要求独立灌排区内氮磷排放达到区域水功能排放标准。


  5.特色树种重点是意杨替代树种、耐盐树种等示范应用。申报单位以村或镇为主,要求在村庄周围或公路两旁设立50亩以上的示范区。


  (三)农业产业提升技术。重点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安全新技术。


  3101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


  3102 食物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


  1.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重点是果蔬保鲜、果蔬加工、肉制品加工和水产品加工等方面,要求形成一定规模的产品,切实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区域产业发展。


  2.食物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重点是源头性控制技术,并形成一定规模的产品。


  (四)高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重点推广蔬菜、园艺、畜牧、特种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


  4101设施园艺种苗繁育及配套技术


  4102夏季叶菜类新品种及优质高产安全生产关键技术


  4103设施瓜、果、菜、食用菌以及茶叶新品种及标准化技术


  4104食草动物适度规模化健康养殖技术


  4105设施农业小型机械装备推广应用


  4106根茎类特色作物快繁及高效栽培技术


  4107特种水产养殖新品种及配套技术


  申报要点:


  1.在县域范围内建立育苗基地1个以上,智能化工厂育苗温室规模在2000m2以上;


  2.以小白菜为主的夏季叶菜类,需在项目区建立100亩示范方;


  3.瓜、果、菜、食用菌、茶等品种为近5年内审定或鉴定,推广规模500亩以上;


  4.出栏肉羊5000只以上、肉牛500头以上,种鹅10000羽以上,鼓励“小集中、大分散”养殖模式,且需有畜禽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相配套。


  5.小型机械装备重点是适用于设施蔬菜、果树等的植保、耕整、收获等机械装备。


  6. 根茎类作物主要为芋头、山药、大蒜、牛蒡等,需在项目区建立100亩示范方一个;


  7.特种水产主要围绕苗种规模化繁育、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技术等方面。


  (五)重大种养业全程技术集成推广试点。依托科研院校在全省跨县域多点示范推广重大种养业全程集成技术。


  5101重大种养业全程技术集成推广


  申报要点:



  省内有关科研院校为申报主体。主要解决种养产业链关键技术问题,形成配套技术。鼓励科技推广单位围绕主推品种、主推技术等方面,组建科技推广团队,在全省跨县域多点示范推广,要求种养殖业需在3个以上县(市、区)布点,且每县(市、区)示范推广稻麦10万亩以上、特色树种1000亩以上,果树园艺1万亩以上、蔬菜2000亩以上、肉牛1万头以上、肉羊2万只以上、家禽5万羽、水产1万亩(特种水产2000亩以上)。


  二、申报主体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科技推广团队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多个科技推广团队联合申报。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指农业企业、家庭农场、集体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社、行业协会,需注册成立1年以上,产权清晰,管理规范,财务健全,带动农户能力强,且具有一定规模。


  (三)科技推广团队指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团队,具有自主研发成果和技术推广人员。


  (四)有在研且未结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予申报。


  三、资助标准及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本项目执行期限为2年,多个主体联合申报项目资助标准为50-100万元。 重大种养业全程技术集成推广项目资助标准为200-500万元。


  (二)资金支出内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经费重点用于:新品种(种子、种苗、种禽)引进,材料、农资、小型仪器等技术物化投入品的购置,试验示范田整理,宣传培训、会议观摩等方面。科技推广团队项目经费重点用于:技术服务费,含技术咨询、成果转化、差旅费等。


  (三)资金管理。省级采取项目一次立项,资金分次拨付的方式。项目首期拨付补助资金的50%用于项目执行,中期检查通过拨付补助资金的30%,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20%项目经费。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由原建制县整体划转的农业大区)限报3项,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汇总后正式文件报省;重大种养业全程技术集成推广项目和产业联盟技术推广项目由省有关单位直接申报。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立项。


  (二)各地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科教单位要牵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主要农作物、高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资源与环境可持续技术三类项目要求在核心区周边区域辐射带动5-1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规模超过2000亩。


  (四)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未按计划将项目经费拨付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科技推广团队的县(市、区)暂停申报1年。


  (五)项目申报的应用成果须是国内领先、技术成熟、符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需求的成果,且大宗作物品种须经过审定,园艺蔬菜作物品种须经过鉴定,农药、肥料、疫苗等投入品须取得三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推广的技术应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商业价值。项目形成的产品需达到“三品一标”或出口标准。


  (六)申报于7月5日截止,最终申报受理与否以收到盖章的纸质材料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正式行文上报《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推广资金申请汇总表》(附件1,需加盖地方财政局公章),申报文本《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附件2)、科技合作协议(附件3)的电子稿一并发至jsnykjtg@163.com。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部分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荐目录)电子稿请在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服务处网站(http://kjfw.jaas.ac.cn/)下载。


  正式行文上报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打印,邮寄5份至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科院综合楼311室,邮编:210014,电话:025-84391276,甄若宏收。


  联系人电话 025-83633155


  甄若宏 025-8439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