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商港发〔2016〕4号
各市商务局(委)、各重点园区:
为贯彻落实好近期召开的全区开放发展大会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精神,利用CEPA深化桂港澳经贸合作,促进我区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我区将举办桂港澳经贸合作项目对接与洽谈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向各市和各重点园区征集面向港澳经贸合作对接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来源
(一)全区各市各类园区、开发区、服务业集聚区申报政府各类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的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的项目。
(二)已进入自治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招商引资项目库拟对外招商的项目。
(三)自治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
(四)列入自治区、市级层面各类专项规划推进的优势产业建设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项目征集工作将围绕我区重点推动与港澳合作的八大领域,汇总和筛选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合作平台建设项目、优势产业链合作项目与港澳对接。八大合作领域分别是:制造业及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旅游与文化、商贸物流与运输、商贸流通、建筑设计与工程管理、会展、法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广西面向港澳开放经贸合作项目征集指南》(附件1)。
(二)内容
项目征集内容详见《2016年桂港澳CEPA合作项目征集表》(附件2)。
三、项目征集的要求
(一)建立有效工作机制推进CEPA合作项目征集与实施
CEPA服务贸易协议开放领域广泛。各市商务管理部门作为各市落实CEPA的牵头部门,要在各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本市相关部门(特别是本级发改、招商、城建、金融等部门)以及下辖区、县和相关工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的沟通和协调,广泛征集与港澳合作交流的CEPA项目。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征集、报送工作。各单位联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QQ或微信号码等)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送我厅。各单位联系人请及时加入项目征集QQ群(493664274),相关表格及工作要求将在群内发布。
(二)突出先行先试优势,广泛征集项目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征集项目不仅包括商贸流通领域项目,而且还包括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在上述八大重点合作领域的项目。在项目征集中注意选择符合政策、市场前景好、有投资吸引力的合作项目,特别是重点报送CEPA服务贸易协议中我区在19项具体开放措施上取得优先地位、与此相关的合作项目。
(三)按时上报项目资料
各重点园区分别填报附件2和附件3表格,将填好的资料直接报送我厅。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市所属园区和市相关政府部门报送的资料。要认真审核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完整性。原则上各市上报项目数不少于8个。各市汇总附件2的项目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2016年7月18日前报送我厅(邮箱:gxswtgatc@163.com)。正式汇总上报后如有补充项目,请及时补报。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西面向港澳开放经贸合作项目征集指南
2.2016年桂港澳CEPA合作项目征集表
3.广西重点园区CEPA合作需求意向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6年7月12日
(联系人:刘朝福,电话:0771-2211769,手机:18877101001;雷巧冰,电话:0771-2211768,手机:13607718619)
附件1
广西面向港澳开放经贸合作项目征集指南
一、制造业及科技创新
项目类型:加工制造产业转移、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物联网相关产业合作、科研成果交流及技术转移合作、科研成果产业化、科技研发平台、信息技术交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产业园、电商物流中心、大数据中心、电商运营中心、配套服务中心)合作等。
二、金融服务
项目类型: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银行机构间合作、跨境缴费通系统建设、港资银行在广西开设异地支行、港澳金融机构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跨境保险业务合作、保险业支持广西企业“走出去”合作等。
三、旅游与文化
项目类型:旅游市场建设、邮轮旅游合作、便利签证旅游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港澳独资或合资旅行社设立、访港旅客消费权益保障、观光休闲购物一体化综合旅游渡假园区;电影、电视剧交流合作、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文化交流基地等。
四、商贸物流与运输
项目类型:港口群合作、水路运输网络合作、商贸物流合作(物流园区、仓储、第四方物流平台企业、冷链物流、城市配送、口岸物流)等。
五、商贸流通
项目类型:商业地产(特色街、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综合市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大型集贸市场、社区连锁便利店、连锁蔬菜直销店);餐饮、健康养老、星级宾馆等。服务外包(服务外包交流合作平台、知识产权交易合作、服务外包专利技术孵化基地)、海外营销网络建设、“走出去”服务平台建设等。
六、建筑设计与工程管理
项目类型:广西区内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工程建设中的建筑设计和管理合作、统一的建筑市场建设、建筑服务领域交流合作等。
七、会展服务
项目类型:会展跨境交付服务、联合办展、大型会展中心建设、智慧城市应用交流、“一带一路”论坛等。
八、法律服务
项目类型:区内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法律咨询及仲裁服务合作、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建设、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平台建设;会计服务合作;检测和认证领域合作、计量技术合作、标准信息交流和标准制订等。
附件2
2016年桂港澳CEPA合作项目征集表
报送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人民币 金额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状态 | 项目简介 | 建设 | 建设 | 建设 | 建设地点 | 投资总额 | 拟引资额 | 合作需求 | 项目责任 | 项目联系人 | ||||||
(在建/拟建) | 内容 | 规模 | 周期 | 主体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传真 | QQ或微信号码 | 电子 | |||||||
信箱 |
填报人: 固定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QQ或微信号码: 填报时间:
附件3.
广西重点园区CEPA合作需求意向表
单位名称(盖章):
1.园区发展定位
1.
2.
3.
2.园区发展现状
3.园区重点产业领域
1.
2.
3.
4.重点需求企业类型
1.全产业链转移(具体阐述)
2.配套产业链
3.生产性服务
5.需求主要方向
发展规划研究□ 人才团队引进□
研发创新平台□ 品牌策划设计□
科技评价鉴定□ 项目咨询论证□
产业联盟建设□ 共性技术支撑□
知识产权交易□ 产品市场推广□
物流配送服务□ 税务和财务支持□
投融资服务 □ 法律、政策服务□
园区配套设施□ 教育培训□
其他方面需求□
请注明:
6.目标合作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
1.
2.
3.
6. 可提供支撑条件与建设计划
1.
2.
3.
单位联系人: 电话: 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