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中央冷链物流和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你市已有追溯基础的食用农产品合格供应商进行信息采集,每市限报5家企业,每家企业最多限报3种品类。请你市于7月28日16时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合格供应商相关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届时没有收到采集表视为放弃该项目。
联系人:孙天舒 王晓斌
联系电话:0531-89013860,89013411
传真:0531-89013700,
89013577,89013857
邮箱:shandong12312@126.com
附件: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合格供应商相关信息采集表.docx
山东省商务厅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