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商贸〔2016〕18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27)文件精神,积极扩大进口,我们制定了《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2016年),并完善了进口贴息支持办法,加大对消费品、紧缺性资源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进口支持力度,优化进口商品结构,促进我省进出口平衡发展。
现将《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2016年)》(附件1)及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贴息标准(附件2)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6年8月4日
附件1
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2016年)
商品编码 | 商品品名 |
消费品 | |
2 | 肉及食用杂碎 |
3 |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
4 |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
5 | 其他动物产品 |
6 |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
7 |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
8 | 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橘属水果的果皮 |
9 |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
11 |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
12 |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
13 |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
14 |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
15 |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
16 |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
17 | 糖及糖食 |
18 | 可可及可可制品 |
19 |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
20 |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
21 | 杂项食品 |
22 | 饮料、酒及醋 |
23 |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
33 |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
紧缺性资源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 | |
2603 | 铜精矿 |
2710 | 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但原油除外 |
40 | 橡胶及其制品 |
44 | 木及木制品、木炭 |
47 |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 |
48 | 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 |
7110 | 铂、未锻造、半制成或粉末状 |
8471 |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等 |
8479 | 具有独立功能的机器及机械器具 |
8532 | 固定、可变或可调电容器 |
8536 | 电路的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的电气装置等 |
8541 | 二极管、晶体管及类似的半导体器件等 |
8542 | 集成电路 |
8543 | 电气设备及装置 |
9013 | 其他未列明的液晶装置,激光器等 |
9404 | 床垫及其他配件 |
9405 | 灯具及照明装置等 |
附件2
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贴息办法(2016年)
1、企业以非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2016年)》中的商品,且每类别商品进口额超过100万美元(包括100万美元)才能享受贴息支持。
2、《湖南省鼓励类进口商品目录(2016年)》中所列消费品类商品进口按不超过5分人民币/美元的标准给予贴息,紧缺性资源产品及其相关商品进口按不超过1.5分人民币/美元的标准给予贴息。
3、单个企业进口贴息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包括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