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商务网市场〔2016〕21号
龙海市碑头加油站: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发龙海市碑头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为苏锦松,经营地址为龙海市海澄镇内溪村县道龙浦线2公里200米,经营品种为汽油、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厅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赵萍,联系电话:0591-87270273。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