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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做好2016年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9-08  浏览: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依据《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企业〔2016〕353号)要求,现就2016年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江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均可申报。


  二、申报程序


  1.基地运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


  2.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行文上报。


  3.省工信委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合规性进行审查和考察评估。


  三、相关要求


  1.根据示范基地每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的要求,凡2012年、2013年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未申报或申报但省工信委本年度未认定者,不再具有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园资格。


  2.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于9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省工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韩坤


  电 话:0791-88916358


  邮 箱:qyfz2013@126.com


  江西省工信委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