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健康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我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桂科高字〔2016〕186号)的要求,组织专家对前期申请备案的众创空间进行了审核。现将首批通过备案的27家众创空间予以公布,通过备案的众创空间纳入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
为更好地推进今后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备案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众创空间备案认定办法》的要求,向我厅推荐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进行备案。此项工作常年开展,按“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常年接受资料报送。请各有关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也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潘红雄,0771-2618501
电子邮件:gxc206@126.com
邮寄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