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改能源〔2016〕765号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投资工程包推进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机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机制.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