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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功能提升激励专项实施方案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10-28  浏览: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经济新动能,打造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创业平台,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孵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促进发展动力转换和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渝委发〔2016〕29号)精神,按照《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升级培育众创空间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渝科委发〔2016〕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育对象


  经科技部认定(备案)且正常运营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


  二、培育周期


  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


  三、培育内容


  (一)强化孵化功能。围绕研发设计、模型加工、检验检测、小中试生产、样机制造、专利战略、新产品推广创新创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孵化体系,强化孵化功能,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全过程的孵化服务。


  (二)健全投资体系。围绕企业成长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与政府引导基金(资金)、私募基金等合作,进一步健全和壮大种子投资、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利用各类银行和金融机构开发的有利创新创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支持。利用互联网工具,帮助创新创业者开展互联网众筹。


  (三)创新商业模式。探索建立无偿服务、低价服务、增值服务、投资收益相结合的商业模式,进一步拓展服务的价值空间,实现入驻企业与众创空间运营机构互利共盈。增值服务主要通过提供特色服务、定制服务、成果转化交易撮合、融资交易撮合等获取短期价值,投资收益主要通过自建基金或合建基金的股权投资实现长期收益。


  (四)提升孵化绩效。企业和创客团队入驻率超过95%,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科技型企业占入驻企业的比重超过80%,众创空间中的科技型企业占入驻企业的比重超过60%。


  四、支持举措


  (一)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利用财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设立重庆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功能提升激励专项,采取分类支持、分期拨款的方式予以支持。即: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个支持100万元、国家级众创空间每个支持50万元,2016年度拨款80%、2017年验收达标后拨付剩余20%。


  (二)完成功能提升目标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直接获得2017-2018年度全市高端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的评选资格。


  五、约束机制


  对于未完成功能提升约定目标任务的实施单位,不再拨付剩余资金;对已拨付的资金,视约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按规定进行清算。对存在其他不端或失信行为的,参照《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纪律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