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省商务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函》(闽审改办〔2016〕163号),省审改办审核同意我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取消4项、下放6项、增列14项、调整2项。现将调整事项目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省商务厅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调整事项目录.xls
2.省商务厅现有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xls
福建省商务厅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