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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12-22  浏览: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6〕907号),定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1月19日举办2016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为做好对接会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接会开始时间,已于2016年12月13日通过专用微信群,通知了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一、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工作


  (一)区域特色农产品信息。收集上报本地域特色农产品,尤其是获得地理标志农产品供应信息,通过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区域农产品频道进行宣传、推广和对接,提高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同时,结合区域特色农产品上市时间及市县举办的农产品节庆活动,全国平台将协助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开展线上线下营销活动,拓展农产品营销渠道。


  (二)企业农产品采购信息。鼓励和引导本地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商、涉农电子商务企业、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原料采购部门,注册成为全国平台农产品采购大厅的采购商,并发布农产品需求信息,通过采购对接系统开展农产品购销对接。全国平台在对接会期间将根据采购商需求,通过平台系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推介地方优质区域特色农产品及商家。


  (三)优质农产品供应商和农产品供应信息。重点组织报送本地农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等涉农商家的农产品供应信息,对即将上市的农产品可通过预售的方式进行发布。全国平台在对接会期间重点对信息完整度高的商家和农产品信息进行展示推介。


  二、做好信息上报和成交情况核实工作


  省、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及党员远程教育部门、大学生村官等管理员通过点击全国平台首页右侧“管理登录”或通过全国平台购销对接工作平台(http://nc.mofcom.gov.cn/djpt)上报信息;各地涉农企业、农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种植养殖大户及农村经纪人等涉农主体,通过全国平台网站首页“免费注册”进行注册,成为全国平台商户后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智能手机用户可通过下载安装全国平台“掌上农商”手机客户端,进行在线注册及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客户端下载地址http://nc.mofcom.gov.cn/mobile/)。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报送的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接会开始后,全国平台将及时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通报各地信息报送和对接工作的最新情况。对接会结束后,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成交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成交结果证明以传真形式反馈至省商务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接会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与党员远程教育部门的协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接会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


  (二)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整合涉农资源,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各种信息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做好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工作。重点组织全省58个贫困县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积极利用全国平台开展市县乡镇村农产品购销对接工作。


  (三)大同、忻州、临汾、运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大同县、忻府区、曲沃县、临猗县4个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区的指导,有效利用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资源优势,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村级终端站点管理员、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开展信息收集、整理和购销对接服务工作。


  (四)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对接会中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进行学习交流和经验推广。要及时全面评估工作成效,建立对接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对接常态化。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务于2017年1月24日前将对接会工作总结(含全省58个贫困县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4个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区工作)报送至省商务信息中心,省商务厅将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厅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


  联 系 人:郭盾芝


  电 话: 0351-4077903


  省商务信息中心


  联 系 人:曹杰


  电 话:0351-4049215


  传 真:0351-4042466


  电子邮箱:swtxxgk@126.com

 


  山西省商务厅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