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项目)高端旅游项目发展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2月4日至2月9日,共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旅游局、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省旅游局联系电话:020-87513550;
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683。
附件: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项目)高端旅游项目发展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表.pdf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