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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资金政策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16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立项招投标公告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6-03-24  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省人民政府对《2016年省级财政部分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实施方案的请示》的批复,现决定将2016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对全省公开招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名称及2015年预算额度


  专项资金名称: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预算额度:6873万元。


  二、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2016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流通骨干市场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及智慧市场建设、民生市场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及荆楚农产品创市场活动。


  三、专项资金分配方式


  涉及省内37个贫困县、市的资金,由省厅直接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额度,具体项目由各县(市)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备案。非贫困县(市)项目仍须上报省厅评审、批复。


  四、拟立项项目个数及补助标准


  2016年省级促进市场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拟立项项目总数为81个。各类项目数量及具体支持标准为:


  1、流通骨干市场项目20个,其中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其他商品批发市场各10个。支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完善标准化交易专区、集配中心、冷藏冷冻、电子结算、检验检测等设施设备。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2、农村电子商务及智慧市场项目15个。重点支持贫困县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农产品市场进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经营。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3、民生市场项目30个。重点支持“四大片区”农贸市场建设或改造,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4、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10个。支持企业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设施,每个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元。


  5、荆楚农产品创市场项目6个。支持湖北农产品省外产销对接活动1个,支持100万元。湖北农产品省内产销对接活动5个,每个活动支持50万元。


  五、项目准入条件


  所有申报项目建设期限为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均为2015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且已经录入全省市场体系建设项目信息库的项目。


  1、流通骨干市场项目:(1)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2)具备前期核准或备案手续。(3)具备竣工验收手续。(4)项目符合所在地商业网点规划的优先。


  2、农村电子商务及智慧市场项目:重点支持国家、省级贫困县、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及农产品市场或其他商品市场进行信息化建设。支持利用信息化设备实现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或通过网络实现网上购物、生活代缴费、电子结算和取送货等服务功能。


  3、民生市场项目:(1)符合《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号)的规定。(2)具备立项批准或备案手续。(3)具备竣工验收手续。(4)项目符合所在地商业网点规划的优先。


  4、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项目:(1)包括冷链物品储存设备和冷链运输设备。(2)建设冷链物品储存设备需具备前期核准或备案手续和竣工验收手续。


  5、荆楚农产品创市场项目:湖北农产品省外产销对接活动:(1)企业自愿承办湖北农产品省外展销活动,企业在湖北省内注册,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2)承办企业在西安市设立有湖北农产品专营店或销售中心(其中经省内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湖北农产品省外销售企业优先)。(4)以宣传和销售湖北农产品为主要目的。(5)活动场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6)组织不少于100家企业参加。(7)具备承办此类活动的能力,举办活动的经费预算不低于200万元。


  湖北农产品省内产销对接活动:(1)在湖北省境内注册的有关单位及机构,自愿承办湖北农产品省内产销对接活动。(2)以宣传、销售四大特困连片地区特色农产品和中国农谷为主要目的。(3)熟悉全省农产品流通行业。(4)活动场地不少于800平方米。(5)组织不少于60家企业参加。(6)具备承办此类活动的能力,举办活动的经费预算不低于100万元(承办过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的优先。)


  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的规定,以上各类项目中涉及37个贫困县、市的,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由省厅直接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和资金额度,具体项目由各县(市)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报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备案。非贫困县(市)项目仍须上报省厅评审、批复,其中已纳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示范县原则上不再安排资金。


  六、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具体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请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申报要求,对非贫困县(市)上报项目严格审核把关,3月31日前将项目汇总情况审核报告(正式公文)以及企业申报标书(一份)报省商务厅,指导企业于3月31日之前在省商务厅发展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mk.hbdofcom.gov.cn)中登录申报数据,并指导企业填报《2016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绩效指标。联系人:朱雁;电话:85780263。

 

 


  湖北省商务厅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