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精神,现将四川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预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附件:四川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预分配情况表.docx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7月8日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6〕253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财建〔2016〕321号)精神,现将四川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预分配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附件:四川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预分配情况表.docx
四川省财政厅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