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2013年度立项的四川省创新资金项目已到期,按照《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川科发高〔2013〕26号)的规定,现对2013年度立项且尚未验收的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见附件1)开展验收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相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应认真组织项目的验收工作,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在2016年12月16日将验收材料(附件2)报送科技厅404室。科技厅将分批组织专家对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不能按时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请各相关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进行清理,说明清理情况,提出清理意见。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任 俨 程丽蓉 028-86717385、028-61999334
附件:1.未验收项目清单.doc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