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规划〔2016〕66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单位: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是列入省级“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的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10月9日
附件: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pdf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