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科学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我委会同市民政局起草了《深圳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按程序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反馈,请于2017年3月17日之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
信函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三楼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价格处 (信封注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huangxq@szpb.gov.cn
附:深圳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