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转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冀司〔2016〕146号)要求,制定了《河北省商务厅关于贯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列表:关于贯彻《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docx
河北省商务厅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