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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3-08  浏览:


  各市商务局(委),厅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3号)要求,现将《自治区商务厅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2月27日


  自治区商务厅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广西宣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7〕3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大力提升商务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意见》宣贯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商务厅成立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流通处、办公室、人事处、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的《意见》宣贯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和协调推进本厅及全区商务领域的宣贯工作,研究部署《意见》宣贯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


  (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意见》宣贯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商务《意见》宣贯工作方案,指导和监督(城区)商务部门特别是广大商贸企业的宣贯工作,切实把各项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基层。


  三、宣贯对象和方式


  (一)抓好各级领导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工作。


  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把《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商务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各地要把《意见》的宣贯列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特别要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列入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企业负责人和广大干部员工进行专门教育培训,并将《意见》作为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的重点授课内容。


  2.各地要组织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意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强化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要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籍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


  (二)组织商务领域企业开展《意见》的宣贯教育。


  1.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宣讲,努力使《意见》精神成为广大商务干部职工的共识,筑牢《意见》贯彻落实的思想基础。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采取设立专栏、访谈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意见》的出台背景、精神实质,解读其内容内涵等相关配套文件。


  2.各商务领域的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意见》宣贯活动,按要求配足学习宣贯资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通过学习《意见》深刻理会其精神实质,并把强化部门安全职责,落实一岗双责等作为重要的学习成果。各企业要通过组织职工观看相关宣传视频,在适宜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摆设《意见》、《安全生产法》等宣贯专题展板,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意见》和贯彻实施《意见》的新闻报道。要通过组织知识竞赛、演讲会、专题宣讲等活动,广泛宣传《意见》,并努力确保宣传效果。


  四、重点宣贯工作


  (一)自治区商务厅于2017年3月举办全区商务安全生产培训班,将《意见》作为培训重点内容。下半年将借助其他培训平台,融入《意见》宣贯内容。


  (二)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同类培训不少于二次。同时有条件的要组织宣讲队,深入基层开展《意见》宣讲、培训和咨询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案例分析、咨询答复、赠送《意见》相关资料等方式,大力推进《意见》进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意见》的宣传贯彻工作,把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作为本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列入日程,在2017年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将《意见》的宣贯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将《意见》的宣贯情况列入各地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各地要明确宣贯工作负责机构,落实各项宣贯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宣贯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请各地于2017年3月5日前将2017年宣贯活动方案、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名单、7月10日前将宣贯工作进展、12月20日前将全年宣贯工作总结报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