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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3-17  浏览:


  浙发改能源〔2017〕17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浙能集团、国电浙江分公司、国华浙江分公司:


  2017年是我省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最后一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清洁排放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60号)和2017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要求,为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我省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我委制定了《浙江省2017年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经报国家能源局同意,现予印发。


  浙能集团、国电浙江分公司、国华浙江分公司要按照本计划切实推进所属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督促辖区内燃煤发电企业加快改造;省电力公司要做好电网运行工作,全力保障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顺利推进。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


  浙江省2017年度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表

 

 

业主单位序号电厂名称机组序号容量计划完成时间备注
(万千瓦)
浙能集团1浙能台州电厂8#332017.6. 
2浙能长兴电厂1#332017.6. 
3浙能温州特鲁莱3#332017.6. 
4浙能滨海电厂1#302017.12. 
国电集团5国电北仑第一电厂2#602017.3. 
61#602017.6. 
国华集团7国华宁海电厂3#602017.3. 
85#1002017.12. 

 

 

 

  抄送: 省经信委、环保厅、物价局,浙江能监办。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