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高技〔2017〕152号
各市发改委: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创建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现将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和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问题导向、创新模式”的基本原则,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工作要求,通过试点示范完善双创政策环境,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双创支撑平台、突破一批阻碍双创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典型经验并在全省推广,进一步优化双创发展生态,激发全社会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推动形成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新局面,实现发展动力转换,促进经济提质增效。计划2017年,在全省首批推进建设3-5家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二、示范类型与布局原则
示范基地类型上,依托双创资源集聚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不同载体,支持多形式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区域类示范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类示范基地、创新型企业类示范基地等三类示范基地建设。示范基地布局上,原则上每个市根据地方实际,按属地在上述三种类型中遴选推荐上报1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示范基地原则上要选择创新创业资源丰富、体制机制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和组织实施条件较好的区域、高校和科研院所或创新型企业。
(一)区域示范基地。重点依托各设区市产业集聚区、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建设目标:以打造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平台为重点,积极导入资本、人才、技术、政策等优势资源,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形成良好的双创生态,在激发区域双创活力、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增长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建设重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完善双创政策措施;扩大创业投资来源;建设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双创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双创培育工作机制等。
(二)高校和科研院所示范基地。重点依托人才优势明显、科研实力较强,且在促进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创业培训等方面具有丰富实践和有效经验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目标: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载体,深化教育、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激励制度,充分挖掘人力和技术资源,把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形成中国特色高校和科研院所双创制度体系和经验。建设重点:完善双创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构建青年科技人才与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建立双创支撑服务体系等。
(三)企业示范基地。重点依托省内创新能力突出、资源整合能力强、内部双创氛围浓厚的领军企业。建设目标:充分发挥领军企业核心作用,引导企业转型发展与双创相结合,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形成大中小型企业联合实施双创的制度体系和经验。建设重点:构建适合创业创新的企业管理体系;建立企业内部双创培育体系,为员工提供创新创业培训、技术服务等支撑;积极培育创新文化,激发员工创造力,提升企业竞争力;拓展创业创新投融资渠道;开放企业创业创新资源等。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各示范基地申报单位提出创建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申请,并需编制浙江省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方案(2017-2019年)(编制提纲附后)和2017年度实施计划。
(二)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请认真审查建设工作方案,原则上推荐1家省级示范基地,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上报我委。
(三)省发展改革委将牵头组织开展双创示范基地的评审认定工作,择优确定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联系人:余鑫星,联系电话:0571-87052744,电子邮箱:yuxx.fgw@zj.gov.cn。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2月24日
附件
浙江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工作方案编制提纲
一、基础条件
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工作基础、取得的成效,全面分析建设双创示范基地具备的优势条件。
二、总体思路
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发展思路、发展战略,提出建设双创示范基地的总体思路、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基本原则等,发展目标要设置相应指标进行支撑。
三、主要任务
围绕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重点,细化形成本示范基地打造众创空间、建设双创平台、培育创新主体、构建创新创业生态,加强双创文化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主要任务;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本示范基地其他示范任务。
四、政策举措
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和本地区、本单位拟自行出台的相关政策举措,提出本示范基地在创业创新生态培育、双创支撑平台搭建、双创文化建设、创业创新资源共享、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拟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的具体举措。
五、重点工程
围绕示范基地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等,提出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的重点工程。
六、保障措施
围绕组织领导、管理机构、协调推进、监督考核、资金保障等方面,提出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的保障措施。
七、相关附件
包括示范基地指标设置、重点项目清单和地方出台的政策文件等相关附件。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