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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3-21  浏览: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发〔2017〕 号)有关精神,自治区商务厅制定了《2017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2017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消防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政府第70号令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商贸流通领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环节入手,集中对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监管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商场(超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农贸批发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商品促销或大型商贸活动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种设备(如电梯等)的日常保养及运行安全管理情况。(责任部门:流通处、建设处、秩序处、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二)成品油批发(零售)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等。(责任部门:运行处、流通处、秩序处、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三)物流企业、冷库及重要商品储备库房等重点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保卫、应急值守等制度落实情况,库房商品储存、摆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专业部门、机构加强对制冷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排查涉氨制冷企业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其制冷系统(设备)安装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机房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操作证等。(责任部门:物流处、建设处、运行处、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四)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大型批发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等区域火灾隐患治理,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责任部门:流通处、建设处、物流处、运行处、秩序处、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五)商贸流通领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配合自治区质监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隐患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平台,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部门:流通处、建设处、物流处、运行处、秩序处、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三、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3月中旬开始,到2017年6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6日-3月31日)。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部署和要求,以商贸流通领域事故发生特点及安全风险防控重点为抓手,进一步细化专项整治内容,完善整治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商务厅相关责任处室要跟踪督促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动员活动,制定整治方案。五市商务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报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5月31日)。五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排查治理本地区专项整治领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商务厅相关责任处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并组织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三)整治提高阶段(6月1日-6月30日)。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厅相关责任处室要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巩固整治成效,总结上报工作情况。


  四、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立足于防范重特大事故,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落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风险管控职责,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警机制,实行分类分级监管机制,组织开展辖区商贸流通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有效控制事故风险。


  (二)坚持“源头管控”原则。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结合当地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部署和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统筹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牵头单位、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责任落实。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细化整治行动方案,落实任务分工,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隐患,从严执法,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对重大安全风险要及早预防、措施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企业要一盯到底,做到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对隐患治理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要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必须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切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要明确负责人和牵头处(科)室,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明确责任,强化分工。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构建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排查本企业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自觉做到隐患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自觉接受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责任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督导。


  (三)即查即改,敢于碰硬。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敢抓敢管,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创新检查方式,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重大隐患建议当地政府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关停取缔。


  (四)总结经验,报送信息。五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贯穿到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五市商务主管部门、商务厅相关责任处室每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统计表1、表2(见附表),并于6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纸质或电子版)


  联系电话:0951-5960713


  电子邮箱:nxswtltc@126.com


  附表 1


  专项整治统计表1


  上报单位(盖章):

内容检查情况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参加检查人员(人/次) 排查一般隐患(项)其中:已整改(项)整改率(%)投入整改资金(万元)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检查企业数(家)
 
 
 
 
 
         排查重大隐患(项) 其中:已整改销号(项)整改率(%)
本期数                  
累计数                  
内容检查情况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参加检查人员(人/次) 排查一般隐患(项)其中:已整改(项)整改率(%)投入整改资金(万元)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其中: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 
 
检查企业数(家)
 
 
 
 
 
         排查重大隐患(项) 其中:已整改销号(项)整改率(%)
本期数                  
累计数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专项整治统计表2


  填报单位:

 

整治项目序号整治内容采取措施(工程、技术、管理)问题单位整治成效投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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