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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4-20  浏览: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国际货代企业: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7〕125号)要求,为及时掌握我省国际货代行业运行和发展情况,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我厅将继续委托福建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做好我省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当地2017年1月1日前在我省依法注册并进行了备案(法人备案或分支机构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于2017年4月30日前登录商务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iffe.mofcom.gov.cn/huodai/index.jsp)申报2016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二、请省国际货代协会加强与我省各国际货代企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并督促企业认真及时完成业务备案,主动为企业填报数据提供指导,严格做好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各企业在备案过程中若有具体问题,请与省国际货代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591-87587267,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9层,电子邮箱:fjhdxh@163.com


  特此通知。


  福建省商务厅


  2017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