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发改外资〔2017〕263号
省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发改委、经信委(局),义乌市发改委、经信委:
《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2016年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产业发展行动方案.pdf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