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246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司法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司法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9号)要求,为规范司法鉴定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我们结合实际,起草了《广东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请抓紧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25日前将意见函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与收费管理处)和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
2017年5月12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发展改革委联系人:高诒茜,电话:020-83134621;传真:020-83134195;省司法厅联系人:骆寿强,电话:020-86351075;传真:020-8635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