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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6-15  浏览:


  晋发改重点发〔2017〕29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太原市、吕梁市、临汾市重点工程领导组办公室:


  为做好重点工程工作,迅速掀起建设高潮,省发改委组织开展了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上报省政府。楼阳生省长、高建民常务副省长都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高度重视督查反映的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抓落实”。现将《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况的通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4月26日


  关于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情况的通报


  为贯彻落实楼阳生省长关于狠抓重点工程开复工工作的重要指示,迅速掀起重点工程建设热潮,省发改委集全委之力,组织开展了全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组织情况


  4月6日至13日,省发改委派出6个督查组,每组由一名副厅级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市重点工程开复工情况进行了督查。这次督查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安排周密。制订了督查方案,对督查的内容、方式、流程,特别是对“三表四清单”督查规定动作进行了明确,督查方案报高建民常务副省长和王赋副省长审定。督查之前,姜四清副主任召开督查组全体成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重点突出。督查内容主要是重点工程开复工情况,特别是产业转型项目和“铁公机”、“岸港网”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中间又增加了对各市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督查内容。三是形式多样。督查中听取了被督查市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单位的情况汇报,结合实际查阅了文件资料,对88个省重点工程项目,特别是产业转型和“铁公机”、“岸港网”等重大项目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33个,各督查组就督查情况向各市作了反馈。四是收到了预期效果。通过督查,掌握了情况,发现了问题,提出了要求,达到了推动工作的预期目的。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根据各市预报情况,一季度,11个市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从高到低依次是:大同市10.3%;晋中市9.9%;阳泉市6.1%;忻州市5.5%;运城市5%;吕梁市3.8%;太原市-3.2%;晋城市-8.4%;长治市-9.1%;临汾市-30.4%;朔州市-55.7%。


  督查组与太原、朔州、临汾、长治、晋城等固投增速为负的市共同分析情况,投资下降的主要原因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缺少项目支撑。不少市反映现有项目不足以支撑投资盘子,有些市目前落实到具体项目的投资仅7成左右。二是一些大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停工缓建。长治市2个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朔州市神头“上大压小”火电项目被国家发改委叫停缓建,对投资增长影响较大。三是项目开复工率偏低。朔州市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开复工率仅为17.7%,大多数项目没有形成有效投资。四是工业投资、民间投资下降幅度较大。临汾市工业投资和民间投资同比分别下降14.6%和26.7%,都大幅下拉固投增速。此外,朔州市历史年度一季度固投基数较高,太原、临汾受环保督查和限批影响、开复工较晚,对投资增长有一定影响。


  (二)重点工程项目确定情况


  截至3月底,全省确定重点工程共879项,总投资1389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63亿元。其中,产业转型重点项目412项,总投资453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03亿元;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467项,总投资873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60亿元。其中:


  省重点工程188项,总投资632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72亿元。其中,产业转型重点项目110项,总投资15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78亿元;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78项,总投资445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94亿元。


  市级重点工程项目691项,总投资756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1491亿元。其中产业转型重点项目302项,总投资2989亿元,年度投资计划625亿元;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389项,总投资4280亿元,年度投资计划866亿元。(截至督查时,太原、吕梁、阳泉、长治、运城5市的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市政府尚未正式印发文件)


  (三)重点工程完成投资情况


  1、全省重点工程。一季度完成投资126.6亿元,完成率5.1%。其中,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完成投资64.7亿元,完成率5.8%;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8.3亿元,完成率3.7%。


  11市的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从高到低依次是:运城13.4%、阳泉7.6%、晋中6.9%、临汾6.5%、吕梁5%、晋城4.7%、朔州3.1%、忻州2.5%、长治2.4%、太原2.4%、大同0.04%。后7市的投资完成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省重点工程。一季度完成投资60.1亿元,完成率5.1%。其中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9.1亿元,完成率6.1%;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1亿元,完成率4.5%。


  11市的省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从高到低依次是:运城15.1%、阳泉12.2%、忻州8.8%、吕梁8%、晋城6.8%、晋中5.3%、临汾5.1%、太原3.3%、长治1.5%、朔州1%、大同0.1%。后4市的投资完成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重点工程开复工情况


  1.全省重点工程。一季度开复工402项,开复工率为46.5%。其中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开复工率53.8%,基础设施等领域重点项目开复工率40.3%。产业转型重点项目开复工率比基础设施项目高13.5个百分点。按项目性质分,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23.4%,续建项目复工率为74.4%。


  11市的重点工程开复工率从高到低依次是:晋城78.3%、晋中70.5%、太原66.2%、阳泉56%、临汾52%、运城45%、长治43%、吕梁37%、忻州33.8%、朔州28%、大同8.6%。后6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省重点工程。一季度开复工103项,开复工率为54.8%。其中产业转型类110项,开复工70项,开复工率63.6%;基础设施等类78项,开复工33项,开复工率42.3%。产业转型类高于基础设施等类21.3个百分点。按项目性质分,计划新开工项目开工率17.2%,续建项目复工率为71.5%。


  11市的省重点工程开复工率从高到低依次是:晋城100%、晋中88%、阳泉83%、长治75%、太原66.7%、运城57%、临汾53%、忻州44%、吕梁37%、大同32%、朔州23%。后5市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项目不足。一是现有项目总量不足,支撑今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一定困难。二是项目结构性短缺,产业转型项目不足,各市重点工程产业转型项目均没达到省政府要求的50项,平均仅26项,有些市差距较大。三是项目接续不足,项目储备库中大项目、好项目不多。


  (二)开复工率低。一季度,全省重点工程投资完成率为5.1%,未达全省7%的最低惯例进度。分市看,吕梁、晋城、朔州、忻州、长治、太原、大同7市的投资完成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后4市的投资完成率还不到3%,比最高的运城市低10个百分点以上,拉低全省投资完成率1.3个百分点。重点工程进展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开复工率比较低,7个投资完成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市,有5个开复工率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排后五位。


  (三)五大问题突出。资金短缺、土地制约、手续办理慢、环境容量受限、征拆难度大等是项目反映最多的五大问题。这次督查35个省重点工程项目单位反映的41个问题,还是集中在这五个方面,其中资金问题占34%,更为突出。


  (四)推进责任未压实。一是工作力度减弱,全省重点工程工作会议之后,有的市没有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有5个市的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尚未正式确定。二是有的地方服务意识不强,慢作为甚至不作为,致使项目存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三是县区机构不全,力量薄弱。目前尚有59个县区没有重点工程机构,是工作的短板。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大项目谋划和招商力度。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六大工程”、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统筹考虑、抓紧谋划、积极引进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拉动经济发展、促进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补齐短板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强项目接续,为投资增长提供有力支撑。要重视招商和落地工作,在对外招商的同时,要加快已有签约项目落地开工的力度。


  (二)狠抓重点工程建设,形成更多有效投资。目前已进入施工黄金期,各市要采取有力措施,迅速掀起建设热潮。一是重点抓产业转型项目和“铁公机”、“岸港网”等重大项目建设。要采取重点协调、精准调度等有效办法,督促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形成更多有效投资。二是持续抓项目开复工。各市要对目前尚未复工的项目和二季度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组织重点攻坚,集中解决问题,确保续建项目全部复工,推动新项目早日开工,对后续投资增长形成有力支撑。三是投资完成率较低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从督查的情况看,北部地区,以及中南部的个别市投资完成率和开复工率都偏低,这些市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三)加大解决问题力度,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一是集中协调前期手续办理慢问题。对反映集中的规划、环评、土地等前期手续办理问题,省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解决,特别对土地方面的问题,省国土厅要集中研究,采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二是重点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社会民间资本投资的产业转型项目资金实力不强,融资困难,省金融办要尽快研究有关政策,努力破解项目融资难题。市县政府要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使项目单位与金融企业面对面洽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进一步优化建设环境。市县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解决征地拆迁、阻工扰工等问题,严厉打击恶意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违法行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四)运用信息化手段,落实好重点工程“13710”制度。省政府今年延伸拓展深化“13710”制度,将重点工程纳入“1+5”进行管理。目前,重点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已经具备上线运行条件,可以实现重点工程管理和“13710”督办两方面功能。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重视重点工程管理系统的应用,按要求尽快联通系统使用端口,明确重点工程“13710”制度联系人,严格按照下一步省政府即将印发的《“13710”督办系统重点工程督办制度》要求,协调推动相关工作。


  (五)加强重点工程基层管理机构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目前市、县重点工程管理机构建设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市级不统一、不规范,县级不健全。各市应参照省里做法,结合实际设置机构,设在发改部门的,按照省里的做法设置机构,做到上下对口;单独设置的,应明确其规格为处级建制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设在住建部门的建议理顺划转到发改部门并充实加强。县级参照市级设置机构,工作任务重的县区,机构可以单设,其他县区应统一明确县发改部门为重点工程的主管部门,压实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