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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07-12  浏览:


  工信厅科函〔2017〕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自《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印发实施以来,各地方积极推动物联网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面了解和掌握物联网发展情况,进一步推动物联网工作深入开展,现组织开展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深入了解各地方贯彻落实国家物联网相关政策,推动物联网技术、产业、标准、应用及公共服务等方面发展情况物联网技术、产业、标准、应用及公共服务等方面发展情况,总结发展成效,发现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推进物联网发展的措施建议。


  二、调查对象及方式


  调查对象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集团及科研院所,各省市物联网相关企事业单位、协会及联盟等。


  调查方式以问卷调查为主,辅以实地调研。


  三、调查内容


  (一)《地方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各地方物联网发展总体情况、物联网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和实施情况,物联网技术、产业、应用、标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情况,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进一步推动物联网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等(调查问卷见附件1)。


  (二)《企事业单位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问卷》主要调查各地方物联网企事业单位在技术研发、业务经营、标准制定等方面的情况,相关意见和建议等(调查问卷见附件2)。


  四、调查进度安排


  2017年7月31日前,参与调查的单位完成调查问卷并反馈至部(科技司)。8月,我部将对部分地区、单位进行实地调研。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地方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问卷》,并组织选取所在地区至少50家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协会及联盟填写《企事业单位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问卷》。请中央企业集团和科研院所组织下属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问卷》。


  (二)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调查问卷填报工作,确保填报内容客观、真实、及时有效。调查问卷电子版可在我部科技司网站(http://kjs.miit.gov.cn)和中国物联网网站(http://www.iotcn.org.cn)下载。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汇总、提交所属地区企业的问卷(含电子版)。中央企业集团及科研院所统一汇总、提交下属单位填写的问卷(含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门俊男 010-68681270/15210832044;


  邮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5号电子一所,邮编:100040;


  电子邮件:iotwork@etiri.com.cn


  附件1地方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问卷.doc


  附件2企事业单位物联网发展情况调查问卷.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