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第二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的通知 》(闽审改办〔2017〕41号),现将我厅2项第一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福建商务厅第二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xls
福建省商务厅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