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办渔函〔2017〕96号
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巢湖管理局,宿松县水产局、广德县农委:
根据《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通知》(农渔资环便〔2017〕254号),请认真对照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认定标准(附件1),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进行申报,原则上所有符合认定标准且已被划定为各类保护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的栖息地必须申报,其余栖息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经我委上报农业部审定后对外发布。请于9月22前将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申报表(附件2)报送我委渔业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联系人:章军,陈爱民,0551-62642731,0551yy@163.com。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附件1
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认定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划定为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
1.近五年内,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仍有分布的水域和陆域;
2.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集中分布区,其主要种群已稳定生存十年以上(包括十年),包括但不限于繁殖地和洄游通道;
3.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越冬、繁育、洄游的集中水域或区域;
4.经省级以上(包括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准的迁地保护水域或区域。
附件2
水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申报表
栖息地名称
所在地
地理坐标
总面积(公顷)
保护物种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简要说明(说明栖息地位置、保护现状、保护物种、物种种群数量等)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栖息地名称采用省名(或直辖市、自治区名)+地名(或水域流域名)+动物名+重要栖息地的命名方式。
2.“所在地”指重要栖息地所在的行政区域(精确到县),如跨区域,则写明所在行政区域。
3.“地理坐标”指重要栖息地范围连线重要拐点的地理经纬度。
4.申报单位意见为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