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铁路动物卫生监督站: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和党的“十九大”召开将至。“两节”期间是动物、动物产品调运和消费旺季,也是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敏感期和易发期。党的“十九大”是我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确保期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是每个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尽的责任。全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一是要将产地检疫同区域疫情状况、动物标识佩戴、免疫档案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等相结合,认真落实官方兽医重点场所挂牌监督、散养户划片包干监管责任制,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情况的痕迹化管理,督导养殖者落实动物疫病防疫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止病死动物进入流通环节。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建立以实验室检测和区域疫病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监管机制,增强产地检疫工作效能,规避产地检疫工作风险。二是要明确屠宰企业主体责任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责任,共同搞好“两节”和“十九大”期间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物屠宰企业对其经营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负责,要落实好动物进场检查登记、索证、验标等制度,官方兽医要指导监督企业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相关屠宰检疫规程、《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巡监、抽检操作规范(试行)》等规范屠宰检疫行为,要切实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同步检疫、牛羊要做好巡监抽检等工作。检疫合格的,按规定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监督屠宰企业做好“瘦肉精”自检,并按照农业部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做好“瘦肉精”监督抽检工作。
二、强化跨省调运动物的监督管理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进一步落实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做好落地后续监管工作,降低疫病跨区域传入风险。全面实施过境、调入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需由指定通道进入我区制度,并向指定通道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申请报验等监管工作制度,核实跨省调运动物及其产品推送信息,进一步规范向我区引入、过境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领域违法行为。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一是在关键的节日、重大活动等节点上,要把查办违法违规案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杜绝有案不查、违法不纠现象的发生,防范渎职、失职等职务犯罪行为。建立健全违法案件举报制度,案件信息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增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的震慑力。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以罚代刑。二是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突出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活畜禽跨省调运、屠宰监管、动物检疫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未经指定通道进入的跨省引进活畜禽、未经检疫经营、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伪造变卖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动物防疫秩序。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确保“两节”和“十九大”期间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