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目标〔2017〕3号
机关各部门,委属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完成我委2017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目标责任。为完成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各承担《省农委2017年度职能绩效目标》、《机关建设目标》、《专项工作目标》、《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目标》的部门、单位,要按照“目标不变、任务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以目标倒逼任务,以时间倒逼进度,牢牢把握和坚定不移地推进既定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薄弱部位、薄弱环节,剖析原因,综合施策,全力进行最后阶段的冲刺,确保2017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凡因省、部计划调整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务必在11月中旬前上报申请调整。
二、加大目标任务督查力度。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措施,加大年终督促检查的力度,做到调度、督促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对薄弱部位、薄弱环节,必须督促整改到位。凡被省委、省政府及省直目标办等督查、检查、暗访发现问题被通报扣分的,将按规定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相关人员的责任。委目标办适时对相关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三、加强目标材料收集和整理。2017年目标考核临近,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人员收集整理目标材料,做好第4季度目标工作调度、年度考核准备工作,对应目标完成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归档相关材料,收集的材料应当全面反映、印证目标完成情况。目标材料要有说服力,并以文件、图片、简报、新闻报道、视频等形式保存。
四、材料提交时间
(一)承担委职能目标、机关建设目标、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目标的部门、单位,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完成情况(可用预计算数据)及相关印证材料送人事处(委目标办);承担专项目标的部门按要求上报材料。
(二)机关各部门(含机关服务中心)的年度工作总结(盖章),请于12月15日前送人事处(委目标办)。
(三)参公单位工作总结请于12月15日前将送委人事处(委目标办),并做好迎接考核准备(考核时间商省直目标办确定)。
联系人:人事处(委目标办);肖心黄电话:85289245
电子邮箱:xxh110110@sina.com(或委QQ工作群)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