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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提供《中国会计年鉴[2017增刊]——资产评估卷》相关材料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7-11-13  浏览:


  中评协办[2017]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协会):


  为了全面记录和反映2016年度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协会工作,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决定在去年的基础上组织编写《中国会计年鉴(2017增刊)——资产评估卷》(以下简称《年鉴》)。为了做好2017年《年鉴》的组织编写工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参照《中国会计年鉴(2017增刊)——资产评估卷》稿件编写要求(附件1),提供资产评估工作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一)协会工作


  1.2016年省级领导关于资产评估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文章。(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综合部)


  2.地方协会2016年工作相关照片2-3张。要求选送的图片与本地资产评估重要工作相关,并按重要性进行排序。照片应标注详细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主要内容。照片的电子版不小于3M,jpg格式。(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综合部)


  3.全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媒体一览表(附件2)。(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4.2016年行业内担任各级(乡镇以上含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士名录(附件3)。(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5.2016年行业内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单位、人员名录(附件4)。(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二)机构工作


  1.前百家机构各自撰写一篇反映本机构2016年度工作的文字稿件,内容包括机构建设、业务情况、专业特点、行业贡献等,每篇不超过2000字。并根据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录(附件5)填写相关地方协会及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联系人汇总表(附件6)。(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注册部)


  2.证券业评估机构根据本单位情况填写网络媒体一览表(附件7)。(具体内容发至中评协宣传部)


  二、报送的要求及时间


  (一)相关要求


  各地方协会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所撰写的稿件应当突出特点和业务特色,内容真实客观,文字简洁流畅,不说虚话、套话,禁止报送不宜公开对外宣传的内容。


  (二)报送时间


  1.请各地方协会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本地区稿件审核、汇总,在机构报送稿件纸质版上加盖地方协会公章后(含电子版)上报中评协。


  2.为方便开展工作,请各相关地方协会及前百家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各自信息填报在相关地方协会及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联系人汇总表(见附件6),并请于2017年12月11日前加入前百家机构联系人QQ群(群号439280527)。


  三、联系方式:


  (一)电话、邮箱


  1.综合部:


  联系人:赵林


  电话:010-88339691


  邮箱地址:zhaolin@cas.org.cn


  2.注册部:


  联系人:王昭力


  联系电话:010-88339678


  邮箱地址:wangzl@cas.org.cn


  3.对外宣传部: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010-88339652


  邮箱地址:chenlin@cas.org.cn


  (二)邮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6层


  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


  1.《中国会计年鉴》(2017)增刊——《资产评估卷》稿件编写要求


  2.全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络媒体一览表


  3.全国资产评估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统计表


  4.2016年度行业内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单位、人员统计表


  5.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名录


  6.相关地方协会及2016年综合评价综合得分前百家机构联系人汇总表


  7.证券业评估机构网络媒体一览表


  相关附件:附件1-7.doc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