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7)5号)精神,江苏省商务厅会同江苏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根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核意见,拟对2家企业给予资金支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7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与省商务厅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服贸处,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194,传真:025-57710111。
江苏省商务厅
2017年7月20日
附件
2017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重点服务进口项目拟扶持企业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