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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5-21  浏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落实好10大行动计划之一的监测行动计划,按照全年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对全区盟市、旗县两级质检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及内容


  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批复的盟市和旗县质检机构。主要检查质检机构的人员配置、经费落实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建设、验收、认证、运行等情况(详见附表1)。对取得“双认证”的机构就实验室管理、运行、安全责任、质量手册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详见附表2)。


  二、 检查形式


  各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按时如实填报自查表,盟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并形成各盟市总体自查报告。自治区农牧业厅在盟市自查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重点抽查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盟市、旗县和取得“双认证”机构的运行情况,并对自查和抽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向盟市和旗县政府通报。


  三、 具体要求


  各盟市汇总各质检机构的自查情况表,并务于6月18日前将汇总情况表和开展自查报告报农牧业厅监管局。


  联系人:贾宇书 0471-6652070 13171065530


  邮箱:13171065530@163.com


  附件:(质发132号)关于对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