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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印发《全区商贸流通领域2018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6-08  浏览:


  宁商发〔2018〕79号


  五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2018年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办发〔2018〕56号)要求,结合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为促进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自治区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实施,督促指导辖区内各商贸流通企业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18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商贸流通企业同时开展。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自治区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议,自治区商务厅、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启动,部署任务,明确要求。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动员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及商贸流通企业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安全生产重要思想 提升安全监管工作质量”活动。活动期间,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领导和专家赴全区各地开展宣讲。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也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材料,利用种宣传渠道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安委会三级联动在光明广场联合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有奖知识问答、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安全科技展示、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演出等集中宣传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好“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四)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员工积极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活动。


  (五)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制作警示教育展板,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特别要针对二、三季度危险化学品及人员密集场所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全社会深刻汲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商贸流通企业要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救互救演练。演练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全区“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5月开始在全区各地展开,12月底结束。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安监部门,做好依法治安专题行、安全生产巡查专题行、安全隐患曝光专题行、应急演练专题行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专题行等活动,及时总结万里行活动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治区安委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科学组织实施,积极参加自治区安委办组织的一系列活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商贸流通领域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内容、手段上突出特色,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宣传,提高影响。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组织新闻媒体开展报道活动,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


  请五市商务主管部门于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送自治区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王金元


  电 话:0951-5960713


  邮 箱:nxswtltc@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