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
为了落实省编办《关于推进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化权责清单制度,现就梳理规范全省各级科技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严格按照省编办下发的《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附件1)和《权责清单标准化操作手册》(附件2)文件要求,对照省科技厅整理的《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初稿)》(附件3)内容,结合本级本部门(县级由市科技局统一安排部署)承担行政职权事项,仔细研究,认真梳理,分别形成《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和《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初稿,市人大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颁布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职权事项不纳入市、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
二、范围对象
省、市、县(市、区)科技部门及部门管理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和《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初稿务必于6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传真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601室,电子版发送至kjtfgc601@163.com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
联 系 人: 吴玉祥
联系电话:0351-4067991(兼传真)
附件:
1.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的通知.pdf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