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商运发〔2018〕27号
各市商务局(委):
为加强加油站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合理优化布局,逐步建立起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满足广大消费者需要、竞争有序功能完善的现代化加油站销售服务网络体系,2018年我厅对全区新建加油站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根据“三规”匹配、城乡统筹、先急后缓的原则,对各市商务局(委)上报的加油站年度建设计划审核,现第一批核准134个新建加油站计划(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建加油站预核准工作
各市商务局(委)要按照年度建设计划做好新建加油站预核准工作,认真核对拟建加油站选址与规划点的位置关系,对位置关系难以确定的,要派人现场核查,确保预核准的位置与对应的规划点位置一致。
二、积极跟踪年度建设计划落实情况
各市商务局(委)要指定专人负责,积极跟踪项目推进情况,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和指导,努力推动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建立年度建设计划季报制度,每季度末向我厅上报计划落实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及时调整完善年度建设计划
年初我厅共下达全区新建加油站年度建设计划指标205个,部分规划点因建设条件尚不成熟等原因,未列入第一批下达计划。各市商务局(委)要加强与所属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接,重点倾斜乡镇加油站建设,对所在区域加油网点不足、难以保障实际需求的站点,具备条件的要优先调整纳入计划,通过实施年度计划不断优化加油站布局。
四、鼓励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建设加油站模式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探索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建设加油站,解决农村加油站建设用地难落实的问题,助力农村精准扶贫。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8年6月27日
(联系人:姜永双,联系电话:0771-221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