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
为做好2018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领域: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等9类。
2.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申报领域: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商务、新型专业市场、旅游休闲等5类(现代物流类另行通知)。申报集聚示范园区的,从现有同类型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中择优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发改贸服〔2017〕652号)中申报条件要求,并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申报材料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属地的申报工作,提交申报请示文件,并附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
1.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的请示文件;
2.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1)总则。包括实施目的、方案概况、编制依据等,并附申请新认定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基本情况表(样表格式见附件);
(2)园区现状。包括现状位置、四至范围及面积、管理机构设置和运营机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情况等;
(3)园区运营及企业情况。包括园区主导产业情况、上一年度园区营业收入或产值、入园企业数量、主要代表性企业运营情况等;
(4)园区发展规划(附规划文本)。包括发展目标、规划区域及面积、发展定位及产业发展方向、功能布局、招商引资情况、在建和谋划的重大项目情况、其他情况等;
(5)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或集聚示范园区的优势和条件。包括实施背景及必要性、申报优势及条件等;
(6)相关附件。包括设立集聚区管理机构的批件和管理机构情况、土地使用批件或租用期限尚有5年届满的租赁合同、入驻企业目录和基本情况、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申报单位出具的真实性承诺函、获奖情况、其他根据认定管理办法需要出具的批准文件和证明材料等。此外,申报示范园区的,须提供县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部门的园区发展规划批件。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市、省直管试点县于7月31日前提交2018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申报请示文件,并将实施方案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式2份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电话:0551-62999756)。
2.请有关市发展改革委组织2017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于7月15日前将2017年及2018年上半年园区发展情况报告,统一报省发展改革委贸服处。
联系人:王志锋,联系电话:0551-62602761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