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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黑龙江省住建系统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网络评议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8-06  浏览:


  黑建发〔2018〕6号


  各市(地)、县(市、区)住建局(委)、住建系统归口各单位,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扎实开展好全省住建系统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网络评议工作,全面检验作风整顿成效,以实际举措确保打赢住建系统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根据《省住建厅对市(地)住建行业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暂行)》,以及省委加强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系统延伸的要求,现将网络评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范围


  各市(地)、县(市、区)规划、住建、城管(执法)、房产、公积金部门,住建系统归口各单位,省农垦、省森工总局建设局。


  二、评议方法


  网络评议面向公众,采取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省住建厅门户网站“黑龙江省建设网”中“黑龙江省住建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网络评价评议”专栏进行评议,二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进行评议(网络评议地址和手机评议二维码见附件)。手机评议通过填写手机号和验证码对全省住建系统各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系统按行业分为8项内容,每项评价内容按属地部门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选项,广大基层干部、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视服务情况在3个选项中做出选择,如选择“不满意”,可在7个反向测评项勾选,其他意见建议可直接留言。


  三、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开展网络评议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一项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充分体现,是住建系统打赢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住建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细化分工,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宣传。住建系统各单位要通过网站、移动终端等媒体以及在服务大厅张贴网络评议通知、服务窗口张贴二维码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网络评议工作,通过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3. 严明纪律。住建系统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评议工作,不得拉票、搞关系、打招呼、干扰评议工作。对违规违纪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4. 以评促改。住建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根据通报结果进行自查,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跟踪督办,销号管理。省住建厅将定期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评价结果将在全省住建系统内通报,并抄送市(地、系统)党委政府。年底将对评议结果汇总,并纳入住建行业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体系,对排名靠后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请各市(地)住建系统归口各单位将此通知转发至县(市、区)规划、住建、城管(执法)、房产、公积金等住建归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