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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期满换证工作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8-07  浏览: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全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督管理,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有关规定,全省大部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已到期,除2018年新设立的企业外,其它企业均须更换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做好辖区内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期满换证的初审工作,并督促有关企业按期申报。


  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于8月22日前向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换证申请;


  (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评批复。


  (四)江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换证审核表(附件)。


  三、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在江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换证审核表中出具审核意见,于8月26日前报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四、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的主要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变更、注册资金、拆解场地、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从业人员及其专业技术人员调整与变更;年回收拆解能力是否符合条件;是否有因出售报废汽车及其“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被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处罚记录;是否有违规使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情况等。


  五、省商务厅将对企业换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换发新证,逾期不递交换证申请及有关材料的企业将不予办理换证事项。


  联系人:江 伟 0791-86246667


  附件:江西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换证审核表.doc

  江西省商务厅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