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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转发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国产业竞争情报网  2018-08-08  浏览: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管委会、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国家商务部、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管局、银保监会等9部门印发《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18〕17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推动绿色餐饮发展,建立健全餐饮业节能、节约发展模式,提供“放心、健康、安全”的餐饮服务,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我省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餐饮企业积极响应,同时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宣传,逐步构建餐饮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良好模式。


  二、明确重点、统筹推进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促进绿色餐饮发展的具体措施,要明确重点,突出特色,着重抓好绿色餐饮理念宣传、绿色餐饮标准应用、绿色餐饮产业和网络餐饮绿色服务发展、绿色餐饮主体培育等方面重点工作,要参照《绿色餐饮主体建设指南》要求,加快培育一批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单位)、绿色餐饮街区。


  三、健全政策,完善配套


  发展绿色餐饮涉及商务、文明办、改革、教育、环保、住建、人民银行、国管、银保监等多个部门,各地要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大力促进绿色餐饮发展,为绿色餐饮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总结经验、积极推广


  各地要认真总结绿色餐饮发展成功经验和做法,通过推广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带动全省餐饮业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各地培育绿色餐饮情况,将作为我厅评选江西省美食特色街(乡)重要参考。各地开展工作情况和优秀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省商务厅(联系人: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胡浩,徐芳;联系电话:0791-86246262,0791-86246540)。


  附件1_关于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若干意见.docx


  附件2_绿色餐饮主体建设指南.docx


  江西省商务厅


  2018年7月31日